枣庄市薛城区刘先生向帮办反映,2021年在阳光花园小区买了一套房,开发商一直没给开发票,而且以各种理由不给办理房产证,这是怎么回事呢?
阳光花园小区业主刘先生说:“我从2021年初在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阳光花园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去年2023年11月份我递交了一些材料,就是开发票的材料,因为交了材料之后才能开发票,开了发票之后才能办房产证,但是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推脱不给我办理,不给我开具发票,他说的理由是由于跨区域了,因为我买那个房子本来属于高新区,后来划到薛城区了,开发商说是这样,其实我打听了一下,别人说不是,别人说的理由是,他跟薛城新城街道里边有个托三村,开发商是在托三村买的地,他里面的有些账务,可能是存在一些问题,那个村里面不给盖章,没给开发票。”买了房为什么不能开发票?事实是这样吗?我们联系了开发商枣庄高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枣庄高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经理告诉帮办:“就是因为没交清房款,因为这个房子我们是卖给托三村的,他们没给我们付清房款,所以说开不出来发票,给刘先生解释过,他都知道这个事,咱这个房子大证都已经办完了,产权没有任何问题,只要是钱交清,开发票,身份证就可以开,关键是现在这个房款没付清,因为这个村委会他一共是买了四栋楼,交了一半钱,还差一半钱,没有交给我们房地产公司,我们得收到钱才能开发票,这是最简单的道理,村里说这个钱今年能够解决。”为了核实情况促进事情解决,我们联系了枣庄薛城区新城街道办事处。
枣庄薛城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说:“我不太清楚,我向领导汇报一下,看具体是什么原因,核实一下这个情况,我让具体的人跟你联系行吗。”
截至目前,帮办还没有接到街道办工作人员给我们打来的电话,对此我们会持续关注。
《生活帮》记者 石晨笑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