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招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公告
2021年8月3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21)闽03破申11号】,裁定受理申请人郑天开对被申请人莆田市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1年8月20日作出《决定书》【(2021)闽03破1号】,指定福建绩学律师事务所担任万通房地产公司的管理人。为顺利推进万通公司破产重整工作,妥善解决广大蓝宝湾 业主办理产权问题,本着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控制成本的原则,管理人决定招募检测机构提供建设质量检测技术服务,通过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安全检测和鉴定, 以检测结果作为办理产权证的依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涵江·蓝宝湾2、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河滨路涵西3、建设规模:住宅1-3#、5-9#号楼以及地下室2-3#、5-9#,占地面积:6396.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5417.4平方米。二、检测内容结合项目现有建设工程资料,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基础分部检测:对基础的强度、变形等进行检测。调查地基基础现状对上部结构中反应的情况以及周边环境进行调查。(2)上部混凝土结构检测:墙梁板柱的外观质量与缺陷、构件截面尺寸(墙厚)、钢筋配置(数量及间距)、砼强度;房屋全高垂直度检测、砌体砌筑砂浆抗压强度;建筑及结构的平、立面布置核查,房屋使用功能核查;上部承重结构的调查和检测:调查结构形式、结构布置;调查缺陷与损伤;垂直度检测。(3)上部钢结构检测:钢材强度检测;防腐涂层厚度检测;螺栓球及杆件外观检查;螺栓球及杆件外截面尺寸;钢网架挠度检测;钢网架承载力验算;建筑及结构的平、立面布置核查,房屋使用功能核查。(4)围护结构的调查和检测:调查结构系统布置,调查各种围护构件及构造连接的实际状况,以及围护系统的使用功能、老化损伤、破坏失效等情况;根据现场调查、检测结果,对结构安全性进行验算、分析及评级。(三)安全性鉴定根据检查、检测、试验结果,结合其他方面的相关资料按现 行规范进行结构复核计算,采用计算软件对结构进行验算,确定 房屋结构的安全性能及抗震性能。对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 围护结构各子单元进行安全性等级评定,然后对本工程安全性等 级进行评定。对于鉴定的结构单体发现存在缺陷或存在安全隐 患的房屋提出合理的处理建议,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GB 50292-2015)要求编写并出具安全性可靠性鉴定报告。(4)检测机构自行提供工人机械等并按技术要求凿出或剔出可操作面方便检测,并及时负责修复,人工费、机械费、开凿墙面及修复等相关费用均已包含在检测费用中。四、检测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检测服务并出具检测报告。五、检测费用及支付(一)报价为一次性包干费用(含税价),检测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检测机构自行承担。(二)费用的支付:无预付款,检测费用列入本案破产费用,待房屋办理完他项权证且银行保证金退还后支付检测费。(三)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四)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后,若相关部门要求增加或者补充检测内容的,检测机构应无条件予以配合,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检测费用中,不再另行支付。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报名条件(一)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 取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涵盖检测工作内容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资质;(三)具有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省内市外检测机构已办理告知登记的检测机构名单汇总表(更新)”当中;(四)与所检测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无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且与破产清算案件无利害关系,不存在可能影响其忠实履 行职责的情形;(五) 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行政处 罚记录、犯罪记录;(六)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所 参与的项目未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七) 拟派出的团队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应具有丰富的建设工 程质量检测鉴定经验,专业能力能够充分满足工作需要;(八) 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报名机构应提交的竞选文件参加报名的机构应在报名时间届满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须装订封存(标识“万通公司管理人招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文件 ”字样,在封口处加盖公司印章):(一)报价函(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0万元整);(二)认为蓝宝湾必须做的检测项目清单(可结合项目建设资料)及工作方案、人员安排等;(三)有效的检测机构注册证书或相关鉴定资质证书(复印 件);(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五)派驻人员安排及证书复印件;(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 权委托书;(七)承诺书:承诺具备一定垫资能力,愿意接受鉴定费用 由管理人根据案件进展及资金状况支付;(八)入场时间和按时完成任务承诺书,并承诺如超时完成 的,管理人有权扣减鉴定费用;(九)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资料。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1.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凯天国际19层福建绩学律师事务所;2.联系人信息:陈喜娜13799266371;方雪花13959527314。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17:00之前。九、 选聘方式(一) 由管理人对报名机构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质审核,资质审核通过的,管理人组织统一开标,并将结果向莆田中院报备。(二)本次选聘不适用《招标投标法》,管理人组织现场评标,本着公开、公平、公证的原则,适用低价中标;若报名机构只有一家的,该机构为本方案的检测机构。十、注意事项(一)报名的竞选机构一旦确认,不得拒绝与管理人签订委 托合同;(二) 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相应委托费用的支付可能存在迟延,且均无预付款,竞选机构应充分考虑并提出报价。获选机构应按照承诺时间完成相应工作并提交报告;(三)有意向报名的机构将报名材料装订后提交管理人。同时,可上述联系电话向管理人联系了解本项目的初步情况;(四)竞选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回;未中选的竞选机构,管理人不另行通知;(五)竞选机构应确保实际开展工作的人员与竞选文件体现的项目成员一致;(六)管理人配合提供该建筑物的相关内业资料,协调物业公司配合检测工作。(七)检测机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安全责任由检测机构自行承担,若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检测机构负责赔偿;(八)检测机构未进场前,管理人因工作需要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九)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莆田市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