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出台房产新政:
购买300万元以内新房补贴1.5%
重磅利好消息来啦
临安推出8条“干货”
分别从金融服务、购房补贴、
阶段性公积金支持政策等方面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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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临安区
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出台八个方面的意见:
一、完善住房金融服务
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鼓励商业银行在客观评估风险基础上,合理确定首付比例和商业贷款利率,加快贷款审批速度,加强房地产项目融资服务,完善融资对接机制,保持房地产信贷平稳增长。
二、落实阶段性公积金支持政策
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租房提取力度,适当提高无房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落实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信贷作用。
三、实施购房补贴
支持刚需及改善型住房需求,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3月14日(以网签时间为准),在临安范围内购置总价不超过300万元的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房屋总价1.5%补贴。购房人不动产登记后进行补贴。
四、鼓励来临就业
对在临就业创业并于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3月14日期间首次在临购买普通商品住宅的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按照《“择临而安•礼遇人才”若干意见》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
五、强化服务保障
在我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宅(期房,含此前已购买)的,2023年秋季适龄学生的监护人可凭不动产权证享受临安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统筹安排入学政策。
六、开展“除险安居”行动
加大城镇危旧房治理力度,全面开展“除险安居”行动,对城镇危房家庭鼓励通过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进行除险安居,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七、加强市场规范整治
重点围绕预售资金监管和中介市场秩序,形成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加强中介市场管理,有效化解群众信访投诉,为我区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等为主体的“多层次、广覆盖、多主体”住房保障体系,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如有疑问,可于工作时间拨打电话咨询:
公积金中心:
0571-61082309(公积金支持政策)
区住建局:
0571-23616571(鼓励来临就业)
0571-63967721(购房补贴)
区教育局:
0571-61067283(强化服务保障)
淳安房产新政来了
重磅!
淳安推出10条“干货”
分别从安居补助、完善金融支持政策
优化城市布局等方面
促进淳安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一起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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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安居水平,促进淳安县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与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阶段性安居补助政策鼓励政府与企业双向发力,开展共富安居促进活动。政府出台购房安居补助政策,企业配套团购优惠措施。有意向参与本次活动的房地产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参与活动的可售新建商品住宅房源申报给县住建局构建“活动房源池”。在申报房源时,房地产企业按“一房一价”进行价格锁定,申报价格应控制在备案价以下,且不能超过2022年1—8月该楼盘销售的最高单价;新开楼盘的房源申报价格不应超过备案价的90%。
凡是购买纳入“活动房源池”的新建商品住宅的自然人,可按具体情形相应享受下列补助政策。
1.享受购房契税补助。在我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按照需缴纳契税80%的额度予以补助,补助金额以实际缴纳的契税地方留存部分为上限,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
2.享受购房消费补助。在我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予以购房补助200元/平方米,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3.支持刚性购房需求。在我县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的,予以购房补助300元/平方米,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4.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淳安户籍人员及取得居住证的非淳安籍外来人员,且子女未满18周岁(截止2022年8月31日)的二孩、三孩家庭,在我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二孩家庭予以购房补助100元/平方米;三孩家庭予以购房补助200元/平方米。
5.扶持青年购房。来淳就业创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需缴纳本县社保),在我县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予以购房补助200元/平方米,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6.吸引外来人员落户。非本县户籍人员在我县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予以购房补助200元/平方米,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7.组织团购优惠。房地产企业以楼盘为单位,对“活动房源池”内的团购新建商品住宅给予锁定价再下浮的优惠,其中团购5套及以上的下浮2%;团购10套及以上的下浮3%;团购20套及以上的下浮4%;团购50套及以上的下浮5%。
上述补助可累计享受。补助政策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至2022年12月31日止。购房时间以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存在解除合同再次签订及合同变更情况的均不在补助范围。补助资金由县财政保障,总额度为8000万,按照先购房先补助的原则,补完即止。
二、加大购房金融支持力度8.精准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在政策允许区间,按最低标准执行首付款比例、利率定价,加快按揭放款速度,进一步支持城乡居民刚需以及改善型购房需求。
9.职工家庭名下无房,在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标准上浮20%。
三、优化城市功能布局10.加快坪山、珍珠半岛居住区教育、医疗、商业、体育休闲生活配套建设,启动珍珠半岛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推进老城区老旧小区有机更新,提倡棚改、征迁过程中选择货币安置,提升拆迁户改善居住条件能力,鼓励购买新建商品房进行安置。
本实施意见由县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自2022年9月9日起实施,执行期限暂定1年。其中部分政策条款有具体实施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期间如遇国家和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来源:临安发布、淳安发布
值班编辑:董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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